事项名称
结(离)婚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分类
按性质
□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确认□代理事项
□其他□便民服务
按流程
■即办件□承诺件□补办件□上报件□联办件
行使依据
《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办理主体
法定行政机关
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部门
联合审批
联合审批部门
受理条件
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男女双方均无配偶;男女双方无直系血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系。
申请材料
男女双方户口本、身份证明;离婚对象需带结婚证。
收费依据和标准
价费[1992]49号工本费 9元/对
法定期限
当日内
承诺期限
办理部门
龙感湖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0713-3951529
办理流程
婚姻登记窗口受理-审核-制作-颁发证件
服务表格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常见问题解答
无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