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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感湖管理区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市序号6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8-04-20  来源:区党政办  访问次数:

   一、任务编号

  市序号第6号

  二、牵头单位

  龙感湖管理区党政办

  三、整改内容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龙感湖管理区问题:风电项目违反环评批复占用保护区,工业园区侵占保护区,保护区周边企业偷排、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四、整改目标

  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总体要求,推进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实现管理有序、执法有力,确保龙感湖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与管理。

  五、整改措施

  1.依法整改风电项目违反环评占用保护区问题。禁止风电项目原方案中未完工的风机机组及组件的安装施工;依法对风电项目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督促项目业主尽快完成施工期间临时占用的场地、施工道路的植被恢复和生态修复工作;编制风电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结论,提出生态补偿方案,落实生态修复措施。

  2.坚决整治工业园区侵占保护区行为。相关单位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龙感湖保护区缓冲区内企业没有取得合法手续的,依法立即关停,对已取得合法手续的,限期搬迁。对实验区内企业,编制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并根据环境影响结论,关停一批、整改一批、搬迁一批。

  3.依法处置保护区周边企业偷排、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以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雷霆行动”升级版为载体,重点对医药、化工行业及环境执法大检查活动中排查出的环境违法问题,列出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和整改时限,落实责任主体及责任人员,督促整改到位。对项目未批先建、“三同时”不落实、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超标排放污染物、超总量排放污染物,以及偷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的企业,实行“整治一批、查处一批、关停一批、问责一批”。  

  六、整改情况

  1.风电项目违反环评占用保护区问题得到整改。大唐风电公司已经停止并网运营。24台风机的叶轮、电机、机舱、塔筒、混凝土基座已全部拆除,并全部覆土复绿。

  2.工业园区侵占保护区行为得到有效整治。龙感湖管理区位于缓冲区大唐风电、鑫宏五金、康荣管业、领盛制药、兆龙药业、天池药业、新中荣药业、鲁班药业等8家企业均已拆除完毕,医药小区地块企业拆除后,聘请湖北省环科院作为技术支撑单位编制报告、现场指导,已采取复绿、覆盖防风抑尘网、收集处置残留污水和雨水、搭建设置临时堆存场、建设防护围栏、建设雨水沟(截洪沟)等环境管控措施,并同步实施深度生态恢复工程。龙感湖管理区位于实验区共有14家企业,目前关停13家,1家正按方案落实。

  3.依法查处保护区周边企业偷排、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违规问题。龙感湖管理区已对位于自然保护区外围4家涉污企业实施关停。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8年4月20日-2018年4月26日,共7天)向龙感湖管理区党政办反映。

  联系人:熊国平邮箱:lghd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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