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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感湖管理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32-1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8-04-10  来源:区纪委  访问次数:

 整改任务编号:32-1

区级责任单位:区纪委

整改内容:对于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具体处理意见应征得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并向社会公开。

整改目标: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及时公开。

整改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倒逼责任落实,对典型案件实行公开通报。

整改情况:我委认真配合省市纪委对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线索的调查处理工作,在省市纪委的指导下,先后完成了燃煤锅炉违规审批和“雷霆行动”交办问题整改不力等问题线索的调查处置工作,有力地保障了我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加强环保督察问责力度的同时,我委认真组织全区党员干部传达学习湖北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生态环境部通报黄冈市罗田县经济开发区环境污染问题查处问责情况》,并积极借助传统媒体和互联网信息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面,进一步放大环境保护工作的社会、法纪效应,增强社会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为我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有序推进赢得公众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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